圣晖集成(603163):beat365官方网站圣晖集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08
 beat36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beat36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其他规 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 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其他规定 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 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

  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对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 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除本 章程第四十五条外的担保、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 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等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 董事会决策: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但 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但不 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 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除本章程第 四十五条外的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beat365官方网站签 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 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决 策: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但不足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但不足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虽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或虽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或虽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50%以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或虽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虽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但绝 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 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50%,或虽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交易,由董 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

  50%以上,但绝对金额不超过 5,000万 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50%,或虽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但 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但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或虽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但绝对金额不 超过5,000万元;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但不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或虽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但绝 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特别的,如上述交易涉及取得或处分 有价证券(指以经营为目的之转投资 及其股权之处分、其他金融商品投 资)、取得或处分不动产设备或其使用 权资产、取得或处分无形资产或其使 用权资产或会员证相关程序,为满足 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有关交易事项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仍需经董事会

  经营决策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规定进行审批。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 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条规定 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 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 规定。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 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 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款的规定。beat365官方网站 已按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 议同意。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 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 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 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 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的 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 的累计计算范围。

  决策: (一) 以经营为目的之转投资及其股 权之处分,每笔交易金额达2,500万元 (含本数)以上; (二) 其他金融商品投资,每笔交易 金额达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三) 取得或处分不动产、设备或其 使用权资产,每笔交易金额达 2,500 万元(含本数)以上; (四) 取得或处分无形资产或其使用 权资产或会员证,每笔交易金额达100 万元(含本数)以上。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交易,由董事 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相关经 营决策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 定进行审批。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 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 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条规定可 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 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定。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 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为: 除本章程有特殊规定外,公司与关联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以 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 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 公司向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提供借款。 除本章程有特殊规定外,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 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 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 累计数量计算。 公司拟进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联交易的,应在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 半数以上同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 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 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款的规定。已按 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 同意。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提 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 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 适用本条的规定。beat365官方网站已按照本条的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算范围。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为: 除本章程有特殊规定外,公司与关联自 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 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 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除本章程有特殊规定外,与关联法人发 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 置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 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 限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 在子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 须依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作出指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 者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应 当及时披露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 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 计数量计算。 公司拟进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联交易的,应在董事会审议前,取得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 数以上同意。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 司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 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 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