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网站大豪科技: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18
 beat365官方网站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汉网际”),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天津

  beat365官方网站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汉网际”),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为兴汉网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大豪提供担保余额22,5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兴汉网际提供担保余额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大豪、控股子公司兴汉网际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7月17日,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银行授信函(授信函号码:CN-230321- TJ Dahao)、兴汉网际与汇丰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银行授信函(编号为CN-221025-NEXSEC)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9,000万元。担保债务的范围为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因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beat365官方网站。

  公司控股子公司兴汉网际的其他股东北京赛鑫网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鑫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平以其持有的兴汉网际股权,为其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beat365官方网站,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63,500万元,年度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剩余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6,500万元beat365官方网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8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大豪与公司的关系:天津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大豪100%的股份。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数据通信设备、移动通信设备、接入网系统设备、智能网设备;计算机产品及零附件进出口,批发电子产品;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997.91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2.94万元、净资产为14,440.0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10.39万元、净利润-119.4万元(扣除交割前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净利润约为3900万元)。

  兴汉网际与公司的关系:兴汉网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兴汉网际60%股份,其他股东包括北京赛鑫网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鑫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平等10位自然人股东。

  保证人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金额 保证方式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 保证期间 保证范围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000万元 连带担保责任 无其他股东 《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因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 3,000万元 连带担保责任 兴汉网际其他股东北京赛鑫网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鑫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平以持有的兴汉网际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理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到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产生的利息;因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其他赔偿或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所涉的担保系公司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本事项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综合授信事项、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0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6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16%,已批准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36,5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