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建研设计(301167):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20
 beat36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beat36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112,000,000股,注册资本由80,000,000元增加至112,000,000元。

  根据2022年安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beat365、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06〕32号)规定,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更好地维护职工利益,不断推进公司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公司拟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一名。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0,000,000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 其他种类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12,000,000 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无 其他种类股。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一)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 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 (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单独 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监事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 人由职工民主推举。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直接向股东 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和由股东代表出 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但该等提案必须在股 东大会召开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提案中 董事候选人人数、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 选人人数不得超过依据本章程规定需选举 产生的董事、监事人数,并应当同时提供所 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beat365。

  第八十四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 (一)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董事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候 选人由职工民主推举。 (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单 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监事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候 选人由职工民主推举。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方式直接向股东 大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 选人名单,但该等提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提案中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beat365、监事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依 据本章程规定的需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董事、监事人数,并应当同时提供所提名候 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第九十八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任 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 事长1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3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 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省 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 ……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公司设董 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经 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 董事、总经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 经理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副总经理、 执行总建筑师、执行总工程师、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等需要董事会决议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经 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经理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 搜寻合格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总经 理的人选;(4)对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5)对副总经理、执行总建筑师、执行总 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需要董事 会决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 提出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以上《关于修改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