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t365官方网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政府”)于2023年2月公布的2023/24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预示,政府将推行专利盒税务优惠,对通过研发活动所产生的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beat365官方网站,为其源自香港地区所得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
于2023年9月1日,香港地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布了备受期待的拟议专利盒机制的咨询文件(以下简称“咨询文件”),以推动香港地区成为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拟议专利盒机制密切遵循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所制定的关联法,该关联法要求来自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收入中符合资格享有税务优惠的部分须按“关联比例”计算,即具资格研发开支在纳税人就开发相关知识产权资产所致使的整体开支中所占的比例。此关联法并非一个全新的概念,并已应用于决定指明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下有关知识产权收入可获豁免缴付利得税的程度。
由于香港地区是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以下简称“BEPS”)的包容性框架成员,拟议的专利盒税务优惠需采用由经合组织发布的《BEPS方案第五项行动计划终期报告》(以下简称“经合组织准则”)1中概述的关联法。有关计算拟议专利盒机制下应评税利润可享税务宽减部分的关联比例,请参考附注。
拟议专利盒制度将涵盖专利和其他在功能上等同专利的知识产权资产,而该等知识产权资产须受到法律保障beat365官方网站,并须通过类似的相关审批和注册程序取得有关法律保障(如有),该等知识产权资产包括:
咨询文件指出,具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将包括在香港地区境内或境外获授予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以及已提交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申请。然而,如果相关申请最终未获批准授予,已申请具资格的知识产权收入税务宽减的相关部分将按照标准利得税率征税。
由于产品或单个研发项目通常不能直接归因于某项研发成果,因此较可取的做法为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涵盖一个“家族”下的知识产权资产,尤其是当两个或多个具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的支出或收入是无法合理地识别或相互区分时,相关定义应涵盖这些知识产权资产所组成的一个“家族”。
但值得注意的是, 经合组织准则明确指出,与营销相关的知识产权资产(例如商标)永远没有资格获得知识产权资产机制下的税务优惠。
虽然在香港地区境内或境外获授予的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将可被视为具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为了鼓励和促进企业在本地专利制度和植物品种保护制度下提交更多申请,并确保相关发明或研发成果符合香港地区专利和植物品种权利注册的要求,咨询文件提出了一个要求,规定相关专利或植物品种权利必须包含在指定本地注册制度3下已提交的申请。
然而,该规定将不适用于在专利盒机制生效日期后24个月的过渡期内提交的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申请。
不论在香港地区境内或境外,透过展示或使用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或展示或使用该资产的权利;或透过传授或承诺传授与使用该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有直接或间接关连的知识,所得的收入(简单来说,即专利权费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凡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金额中可归因于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部分(即与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无关的收入部分,例如归因于市场营销和生产的部分,必须以公正合理的基准,例如转让定价原则,进行分离)。
经合组织准则规定,在应用优惠税率前,从年内赚取的知识产权总收入中须减去年内相关知识产权所致使并可拨作取得相关知识产权收入的知识产权开支。
为了提高税务明确性,参考其他税务管辖区通常会包含侵权损害赔偿或其他侵权赔偿在其专利盒机制内,落实拟议专利盒机制的修订条例草案可能需要厘清具资格知识产权收入是否涵盖此类赔偿收入。
在计算关联比例时,只有纳税人为开发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产生的研发开支可被考虑在内。因此,收购知识产权资产的开支不会被视为具资格开支。
咨询文件指出,拟议的专利盒机制将采用税务管辖区划分法来厘定具资格开支的范围(即关联比例的分子)。此方法下具资格开支将涵盖以下研发活动的开支:
经合组织准则允许非欧盟成员国的税务管辖区采用“实体”或“税务管辖区”划分方法计算关联比例,区别在于“税务管辖区”方法将境内关联方的研发开支纳入分子的计算范围内,而“实体”方法则不然。因此,采用“税务管辖区”方法更为有利,并且与修订的指明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中采用的方法一致。
据推测,拟议专利盒机制下研发开支的定义将与修订的指明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中使用的定义相同。然而,咨询文件并未说明具资格开支是否包括成本分摊协议下所支付的款项。
专利盒机制的特惠税率尚未确定beat365官方网站,但政府意识到要确保专利盒机制具有竞争力,并会参考香港地区现行的税务优惠措施的特惠税率(主要为8.25%),以及海外专利盒机制的税率(可能低至4.5%)。政府欢迎各界人士就此提出意见。
作为政策考虑的一部分,政府可能还需要检视有关现行知识产权相关开支及研发开支扣除的税例,尤其需要重新审视现针对从关联公司收购知识产权资产的成本,以及外判予非指定“研究机构”进行研发活动的开支的扣除限制。事实上,从事研发业务的香港地区公司需从其海外集团公司收购知识产权资产再作进一步研发,以及聘请其他实体支持研发活动的情况并不罕见。在理想情况下,拟议的专利盒机制和有关开支扣除的税例应相互配合,降低就开发和使用知识产权资产的相关活动所产生的收入的利得税负,以达到政府预期的目标。
拟议的专利盒机制将采用类似于现有按不同税率征税的收入所产生的亏损予以互相抵销的机制。简言之,与获得拟议专利盒税务优惠的收入有关的亏损,可与专利盒机制以外按其他税率(例如16.5%的标准税率)征税的应评税利润抵销,前提是可予抵销的亏损额须按税率差距作出调整。
关联法其中一个基本要求是追查和追溯具资格的知识产权资产的研发开支和收入,因此政府需要制订一个详细的备存记录机制,例如足以证明有关收入属具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资料,以及关乎该收入的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的详情。
然而,政府拟议推出符合经合组织准则的过渡措施,允许纳税人采用按具资格开支和整体开支的三年滚动平均值计算的比例。过渡措施的目的是让纳税人有足够的时间来适应追查和追溯要求,同时仍然遵从关联法的基本原则。过渡期届满后,纳税人须更改计算方式,由三年平均值转为以累积比率计算。
咨询文件并未列明拟议专利盒机制的生效日期,但政府计划在2024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
为协助政府制定条例草案,政府邀请利益相关者和有兴趣人士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对拟议的专利盒机制提出意见。
意识到知识产权商业化对于知识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许多利益相关者(包括普华永道)一直提倡实施专利盒机制,以刺激具价值的研发活动在香港地区进行,并创造更多具市场潜质的专利发明。普华永道乐见政府采纳了有关建议,并就其展开业界咨询,以收集利益相关者对拟议专利盒制度设计的意见。
这项新举措将可与2018年推出的合资格研发开支额外税务扣减机制4相互补充和促进,并进一步激励研发业务以推动香港地区知识产权资产的开发和保留。
咨询文件的提交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若您有兴趣了解如何受益于拟议的专利盒税务优惠,或对咨询文件有任何意见,欢迎联系普华永道的税务团队。
1.请通过以下链接参阅《BEPS方案第五项行动计划终期报告》(只有英文版):
2.植物品种权利是授予植物品种拥有人的权利,藉以保障其培育或发现并发展的栽种植物品种。在香港地区,渔农自然护理署负责执行的《植物品种保护条例》(第490章) 订明申请此等所有权的程序。
3.香港地区的注册要求规定为:(i)任何产生具资格知识产权收入的具资格专利的相关发明,须包含于某项已在香港地区原授专利制度下已提交的申请、已获授予的原授专利、已提交的短期专利申请、或已获授予的短期专利并已就该项短期专利提出进行实质审查的请求;(ii)任何具资格植物品种权利所涉的植物品种,须为根据《植物品种保护条例》第490章就该项植物品种在香港地区提交的植物品种权利申请的植物品种,或是已获授予植物品种权利授权证的植物品种。
4.根据合资格研发开支额外税务扣减机制,纳税人就“合资格研发活动”支付给“指定本地研究机构”的款项(即外判的合资格研发)和纳税人的合资格开支(即内部的合资格研发)的总额的首200万港元,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扣减;额外扣税金额不设上限。
A指就开发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发生的具资格开支。具体而言,A是纳税人就进行以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具资格开支之总和:
B指就开发具资格知识产权资产所发生的其他(即不具资格)的开支。具体而言,B是纳税人的以下支出之总和: